物流金融是基于物流增值链中的供应商、终端用户、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等各方的共同需要所产生和发展的,是近几年才在我国流行起来的。
物流金融是基于物流增值链中的供应商、终端用户、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等各方的共同需要所产生和发展的,是近几年才在我国流行起来的。
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,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,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,实现商品流、实物流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**统一,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的融资经营活动,较终实现物流业与金融业融合化发展的状态。
狭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,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商品和货币,完成结算和实现融资的活动,实现同生共长的一种经济模式。
物流金融作为物流业和金融业的**结合,不仅是金融资本业务创新的结果,也是物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,可从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物流金融。联系电话:,
发展至今,商业银行在这种结合中仍处于被动地位,股权联系松散,规模小,实力不强。比如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仅是单一类型的结合,即仅是工商企业对银行的单向资本渗透。主办银行制度仅强调主办银行对企业的服务,没有体现银行对企业的监控,而且只限于合作协议,没有长期稳定的产权纽带。
因此,应完善主办银行制度,采取债权债务关系为纽带的模式。这一模式下的金融业和物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短期、小额和松散的借贷关系,而是金融机构(如商业银行)与有实力的物流企业集团之间长期、大额、稳定的借贷关系。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,金融机构对物流企业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。如在日本的主银行制度中,主银行是客户企业的较大债权人,在企业出现经营危机时会以紧急融资给予支持;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则有审核监督的权力。
股权关系的模式
这种模式有两种表现:当金融机构(如商业银行)或物流企业、生产企业单方面持有对方的股权时,就是单向持股模式;当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、生产企业互相持有对方的股权时,就是双向持股模式。
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、生产企业间从外在的债权关系发展到内在的股权融合,加大了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利益的关联度,提升了供应链运作和管理的效率,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,增强了各方的实力,实现了互利共赢。许多跨国公司和跨国银行多是借助这样的融合方式迅速发展起来的。联系电话:,